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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inggang 离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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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序阅读   只看楼主      0 发表于: 02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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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苏童)别在我面前鄙视塞林格

苏童:别在我面前鄙视塞林格



很早以前,我读书几乎是不加选择的,或者是一部名著,或者仅是书名优美生动吸引了我,随手拈来,放在床边,以备夜读所用。用这种方式我读到了许多文学精品,也读了一些三四流的甚至不入流的作品。也有一些特殊情况,对某几部名著我无法进入真正的阅读状态。比如麦尔维尔的巨著《白鲸》,几乎所有欧美作家都倍加推崇,认为是习作者所必读,但我把《白鲸》啃了两个月,终因其枯燥乏味半途而废,悻悻然还给了图书馆。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。我以后再没有重读《白鲸》。如果现在重读此书,不知我是否会喜欢。但不管怎样,我不敢否认《白鲸》和麦尔维尔的伟大价值。

  令人愉悦的阅读每年都会出现几次。

 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读塞林格的《麦田守望者》。那时我在北师大求学,一位好友向我推荐并把书借给我。我只花了一天工夫就看完了。我记得看完最后一页的时候教室里已经空空荡荡,校工在走廊里经过,把灯一盏盏地拉灭。我走出教室,内心也是一片忧伤的黑暗。我想象那个美国男孩在城市里的游历,我想象我也有个“老菲苾”一样的小妹妹,我可以跟她开玩笑,也可以向她倾诉我的烦恼。

  那段时间,塞林格是我最痴迷的作家。我把能觅到的他的所有作品都读了。我无法解释我对他的这一份钟爱,也许是那种青春启迪和自由舒畅的语感深深地感染了我。我因此把《麦田守望者》作为一种文学精品的模式,这种模式有悖于学院式的模式类型,它对我的影响也区别于我当时阅读的《静静的顿河》,它直接渗入我的心灵和精神,而不是被经典所熏陶。

  直到现在我还无法完全摆脱塞林格的阴影。我的一些短篇小说中可以看见这种柔弱的水一样的风格和语言。今天的文坛是争相破坏偶像的时代,人们普遍认为塞林格是浅薄的误人子弟的二流作家,这使我心酸。我希望别人不要当我的面鄙视他。我珍惜塞林格给我的第一线光辉。这是人之常情。谁也不应该把一张用破了的钱币撕碎,至少我不这么干。

  现在说一说博尔赫斯。大概是1984年,我在北师大图书馆的新书卡片盒里翻到这个人的名字,我借到了博尔赫斯的小说集,从而深深陷入博尔赫斯的迷宫和陷阱里。一种特殊的立体几何般的小说思维,一种简单而优雅的叙述语言,一种黑洞式的深邃无际的艺术魅力。坦率地说,我不能理解博尔赫斯,但我感觉到了博尔赫斯。我为此迷惑。我无法忘记博尔赫斯对我的冲击。几年以后我在编辑部收到一位陌生的四川诗人开愚的一篇散文,题名叫《博尔赫斯的光明》。散文记叙了一个博尔赫斯迷为他的朋友买书寄书的小故事,并描述了博尔赫斯的死给他们带来的哀伤。我非常喜欢那篇散文,也许它替我寄托了对博尔赫斯的一片深情。虽然我没能够把那篇文章发表出来,但我同开愚一样相信博尔赫斯给我们带来了光明,它照亮了一片幽暗的未曾开拓的文学空间,启发了一批心有灵犀的青年作家,使他们得以一显身手。

  阅读是一件美好的事情。在阅读中你的兴奋点往往会被触发,那就给你带来了愉悦。那种进入作品的感觉是令人心旷神怡的。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形:对于一部你喜欢的书,你会记得某些极琐碎的细节、拗口的人名、地名、一个小小的场景、几句人物的对话,甚至书中写到的花与植物的名称,女孩裙子的颜色,房间里的摆设和气味。

  两年前我读了杜鲁门·卡波特的《在蒂法尼进早餐》,我至今记得霍莉小姐不带公寓钥匙乱揿邻居门铃的情节,记得她的乡下口音和一只方形藤篮。

  有一个炎热的夏天,我钻在蚊帐里读《赫索格》,我至今记得赫索格曾在窗外偷窥他妻子的情人,一个瘸子,他在浴室里给赫索格的小女孩洗澡。他的动作温柔目光慈爱,赫索格因此心如刀绞。在索尔贝娄的另一部作品《洪堡的礼物》中,我知道了矩形床垫和许许多多美国式的下流话。

  卡森·麦卡勒斯的《伤心咖啡馆之歌》我读过两遍。第一遍是高中时候,我用零花钱买了生平第一本有价值的文学书籍,上海译文出版社的《当代美国短篇小说集》。通过这本书我初识美国文学,也初读《伤心咖啡馆之歌》。当时觉得小说中的人物太奇怪,不懂其中三昧。到后来重读此篇时,我不禁要说,什么叫人物,什么叫氛围,什么叫底蕴和内涵,去读一读《伤心咖啡馆之歌》就明白了。

  阅读确实是一件美好的事情。

资料来源:京华时报
西西 离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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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该作者      1 发表于: 02-02
转篇塞林格90岁生日时写的文章——



我看见老菲必在旋转木马上



2009年1月1日,这是你的90岁生日,很多人在报纸上看见你90岁生日的消息,发觉你还没死。其实我一直等着你死去的消息,这样就能给你写讣告了,当然,现在就开始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据说很多报纸都是提早写好各色人等的讣告,但这样的文章一般都不好看,必须是死讯传来,立刻动笔,这样才更有神韵。仿佛能抓住逝者留在人间的最后一缕魂魄。不过,我觉得,你现在这样,跟呆在坟墓里没什么区别,难道你真的想活到140岁?那时候我就90岁了,我真不明白这世间有什么可留恋的,让你老丫的这么起劲的活着,还搞什么顺势养生。你就没有不耐烦吗?



也许你真有什么好写的?每天上午写上那么几段,然后神秘的藏在你的保险柜里?也许有许多文学经纪人等着你嗝儿屁了,盘算着怎么把保险柜打开,拿你的那些东西卖钱。但我觉得,我一点儿也不期待你还能写出什么来,要是你死了,那些破手稿搞得和纳博科夫那样,反而挺无聊的。纳博科夫留下那些稿子,又告诉后人把它烧掉,趁着你还有把力气,你自己要是写了什么就自己烧掉吧。



我没想到,你能活这么长。在我看来,你不是那个出了几本书然后就跑到新罕布什尔州去隐居的作家,你是那个从纽约长途汽车站登上灰狗跑到西部的少年,头上还戴着那顶破帽子。这之前你和老菲必告别,她在旋转木马上转个不停。这个小姑娘要是活在世上也该80多岁了,她一定是个机灵的老太太,她一定会想念你。让她活着吧,让她活着去想念别人吧,因为她是个理智的丫头,没有哪一种思念能把她压垮,你还是干脆一点,我老觉得,你要是成了个孤老头子整天想念那些死去的人,那多荒唐啊。当然,我不知道活到90岁会不会更铁石心肠。



人老了有时候会犯糊涂,估计你还没糊涂,没有染上老年痴呆或别的什么病。西蒙当时从夏令营写回的那封信,印在《纽约客》杂志上,后来我买了这杂志的光盘,找到这封信,在你的故事里,那些孩子永远是天才,读了那么多书,这些年你躲在克尼什镇,一定看了不少书,我不知道这些书是不是让你变得更聪明了。我看悬。说实话,我根本就不喜欢西蒙,相比霍尔顿,他太聪明了,这样的人不死才怪,不自杀才怪。可他不讨厌,看他写的信还是挺快乐的,但我真不愿意看到一个90岁老头儿忽然又冒出来说话,既然你已经沉默了那么多年,就永久沉默下去吧。既然你已经早早的就让他自杀了,那也别让他再出来叨逼了。当个又聋又哑的人是多幸福啊,这世上没几个人能做到。依我看,外面这个世界还像以前那样操蛋,要不是更操蛋,装腔作势的傻逼比比皆是,像老萨丽那样的姑娘就算相当不错了,老斯宾塞简直是圣人,摆在人面前的还是那样的混帐命运。我相信,你不会像老斯宾塞那样买个毛毯子就高兴,也不会穿着睡衣露出你衰老的胸脯,在那个小镇子上终老吧。





我估计你对外面这个世界也没什么兴趣,但我们对你的兴趣还保留着,这个兴趣一半来自于对你的作品的持续阅读,一半来自对你隐藏起来的形象进行形而上的探讨,等你死球的时候这股兴趣会到达高潮。我们必须这样庸俗的传播下去,非让一帮还没有变得庸俗的孩子继续看你那本书,但我疑心,你可能更喜欢一些不那么爱看书的孩子,他们打雪仗,玩足球,现在可能是玩电脑游戏,这帮孩子可能像西蒙一样敏感,也可能懵懂无知,他们的确在麦田里四处游荡,但是,你丫千万别想再当个守望者了,你根本操不起那个心起不了那个急。就看着旋转的菲必,看着大雨瓢泼,看着彩虹,看着阳光从乌云中透出来,看着她旋转一圈就衰老一分。最终,在你死后,也许会有一块墓碑标志你埋葬的地点,但上面不会有墓志铭,更不会有淘气的孩子在上面写上“FUCK YOU”,但是,我敢肯定,等你的死讯传来之时,会有好多人感叹一句,“操!”。我希望到那个时候,你还没有准许让哪个傻逼导演改编你的小说,50年内,不会有任何一部关于霍尔顿和老菲必的傻逼电影上演。就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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